自治区部署征信市场治理工作

来源:本站

2019年10月22日

1014日,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民政厅、公安厅联合下发《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征信市场乱象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[2019]35号)以及人民银行全国征信工作会议精神,有效治理征信市场乱象,规范相关机构的经营行为,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,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民政厅、公安厅决定联合开展征信市场乱象治理工作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全区征信市场管理,摸清征信市场发展现况,开展征信违法违规行为治理。重点对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征信、信用、评级、信用报告、信用调查、信用评估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以及借征信、信用名义,打着征信产品、信用服务的旗号违法违规开展业务,或以承诺修复信用、提高信用等级等名义夸大宣传、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、分类治理。构建征信市场乱象治理协作机制和长效机制,打击征信违法违规行为,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
《通知》强调,展征信违法违规行为治理要分工协作,形成合力;依法履职,稳妥推进;分类处置,标本兼治。根据违法违规的性质、情节和程度分类处置,把市场乱象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,与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结合起来,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结合起来,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相关机构的经营行为。

1021日至1031日为名单筛选阶段,确定待摸底调查机构名单; 111日至1130日为摸底排查阶段,通过看证照、看宣传、看业务实地走访调查,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甄别。在整顿规范阶段,要结合摸底排查以及日常管理,针对机构存在的各类情形进行差别化处置,运用警示约谈、责令整改、注销吊销、督促清退等措施,对违法违规机构开展常态化整顿规范。

© 2019 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蒙ICP备13002121号